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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新闻办:2020年坚定不移去产能-焦化200万吨钢铁1400万吨

DATE: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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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2019-2020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成效”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省2019—2020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成效”。

各位记者,各位来宾:

大家好!非常高兴和大家见面。首先,我代表河北省大气办和省生态环境厅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给予的关心、支持和参与,我们工作取得的每一项进展、每一份成绩都包含和凝聚了大家的辛劳和奉献。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全省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状况和攻坚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强力攻坚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关安排部署。
  

一、强化目标导向,秋冬季空气质量实现持续改善

  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我省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组织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攻坚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席大大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努力克服2019年-2020年秋冬季整体气象条件同比变差11%的不利影响,扎实推进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四大”结构调整优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蓝天保卫战“两大战役”,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效。主要体现了四个特征。


  一是空气质量全面改善。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全省PM2.5平均浓度6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3%,超额完成下降2%的目标任务;PM10平均浓度10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6%;二氧化硫平均浓度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3%;氮氧化物平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0%;一氧化碳平均浓度2.4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0%;臭氧浓度9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9%;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70,同比下降14.9%。


  二是传输通道城市改善显著。我省8个传输通道城市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01%,改善幅度好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水平(同比下降13.6%)3.41个百分点,在“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改善率前10名中有我省4个城市,其中保定市(72微克/立方米)下降25.0%、排名第1,邢台市(77微克/立方米)下降19.8%、排名第4,廊坊市(55微克/立方米)下降17.9%、排名第7,石家庄市(81微克/立方米)下降17.3%、排名第8。其他4个传输通道城市改善情况分别为:邯郸市(79微克/立方米)下降16.0%、衡水市(69微克/立方米)下降14.8%、沧州市(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3%、唐山市(64微克/立方米)下降9.9%。


  三是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全省秋冬季重污染天数12天,同比减少6天,重污染天气发生比例降至6.6%;8个传输通道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由多到少依次是:保定同比减少16天(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中减少最多),邢台市减少15天,石家庄和邯郸各减少11天,廊坊减少5天,沧州减少3天,唐山和衡水各减少2天,均超额完成秋冬季改善目标。全省秋冬季优良天数126天,同比增加14天,优良天数比例达68.9%,优良天数比例由2013-2014年秋冬季的仅占三成(31.3%)大幅提升至2019-2020年秋冬季的近七成。

四是污染程度明显减轻。全省秋冬季PM2.5日均峰值浓度168微克/立方米,较上年秋冬季同期(2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3%;较2013-2014年秋冬季(4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六成(62.1%)以上,空气质量为国家大气十条实施以来最好水平。

  

二、坚持“四个突出”,秋冬季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一)突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治霾政治责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攻坚行动。王东峰书记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多次深入基层一线督导调研。许勤省长多次召开省政府常务会、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会议等,推动攻坚行动扎实开展,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突出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赵一德、袁桐利、张古江、夏延军、葛海蛟等省领导亲临一线明察暗访、调研督导、推进各项重点攻坚举措落地落实。省有关部门围绕工作职能,强化协调推进,积极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整治。省大气办突出顶层设计,先后制发《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方案》《2-3月份攻坚行动方案》等,分地域、分领域将重点减排任务清单化、具体化、责任化;坚持周通报、月调度和对重点市县“一对一”即时解剖式精准调度,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各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全力调度部署,全面协调推进,以时保日、以日保周、以周保月,扎实推动各项治理措施落实。


  (二)突出重点治理,深入实施系列攻坚行动。一是打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攻坚战。2019年完成压减炼钢产能1402.55万吨、煤炭1006万吨、焦炭319.8万吨、水泥334.3万吨、平板玻璃660万重量箱,淘汰火电50.6万千瓦,累计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方案目标任务的65.8%、69.4%、83.7%、129.5%、63.9%、70.4%。累计完成46家重点污染企业退城搬迁。二是打好清洁取暖和散煤清洁替代攻坚战。2019年采暖季前完成清洁取暖223.97万户,全省累计完成清洁取暖764.38万户,其中传输通道城市完成728.59万户,平原地区七成(70.1%)农户实现清洁取暖,剩余农户洁净煤配送全覆盖。传输通道城市率先基本完成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全省取缔无证散煤销售点656个。三是打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攻坚战。在2018年制定钢铁、焦化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的基础上,今年3月制发水泥、平板玻璃、锅炉等3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开展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火电深度治理,大力推进平板玻璃、水泥、陶瓷和工业炉窑治理,累计完成六大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22家,占重点行业企业总数(324家)的68.51%。四是打好移动源污染治理攻坚战。累计开通多式联运线路31条,建成铁路专用线14条,2019年完成多式联运集装箱运量26.97万标箱,完成铁路货运量4.36亿吨。制发《关于加快推进重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的若干措施》,指导2700余家重点用车单位建立重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责任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累计建成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168套、黑烟抓拍设备216套。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查,发现查处超标车辆20.24万辆。完成3.99万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发现处置问题机械361台。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查处收缴不合格油品409.3吨。五是打好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实施《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强力推进建筑工地、城市道路、城镇裸露地面、物料堆场、公路、露天矿山和港口码头扬尘治理,完成建筑施工场地扬尘达标整治4605个,改造工业企业料堆场286家,修复治理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1024处。

(三)突出差异管控,科学精准应对重污染天气。对全省5.56万家涉气工业企业逐个核算排污量,实行“一厂一策”管理,对其中钢铁、焦化等21个重点行业7059家重污染企业实施A、B、C三级管控,对包装印刷等19个行业16295家高污染企业实施两级差异化应急减排,对其他2.25多万家中度污染企业实行分级控管。加强研判会商,提前3天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省大气办在秋冬季期间共启动区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6次,8个传输通道城市平均启动橙色预警10次、红色预警1.5次,实现削减PM2.54.38万吨、二氧化硫2.93万吨、氮氧化物4.96万吨、VOCs3.07万吨,减排比例分别占工业总排放量的22%、20%、18%和19%,减少发生重污染天数7天。同时,在把2790个企业(项目)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基础上,统筹打好控疫情、促发展两场“硬仗”,第一时间将1095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支持企业保质扩量开足马力生产。


  (四)突出监督帮扶,坚决压实治污属地责任。一是组织5个轮次秋冬季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 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累计与10718家企业建立帮扶结对关系,出动帮扶人员2.07万人次,推动解决各类涉气环境问题2.54万个;常态化开展散煤复燃监督检查,组织10.3万人对1049.4万户逐一开展入户检查,督促气电供应保障、收缴劣质散煤、确保洁净煤供应,严防散煤复燃污染。二是先后对大气治理重点任务推进缓慢、空气质量恶化、涉气环境问题较多的8个县(市、区)开展解剖式督察,帮扶指导属地政府找准问题症结和原由,科学精准制定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并督促发现环境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对空气质量恶化、环境问题较多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公开约谈。对春节期间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不力、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缺失、扬尘污染和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管不力的县(市、区)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经专家测算评估,全省通过推进能源结构减排,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和散煤清洁替代,对秋冬季PM2.5浓度改善的贡献率为36%左右;推进产业结构减排和工业污染治理,实施去产能和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贡献率为34%左右;推进运输和用地结构减排,实施移动源和面源污染等综合治理,贡献率为15%左右;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最大程度削减污染峰值,对PM2.5浓度改善的贡献率达12%以上。
  

三、实施“八大攻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集中开展“八大攻坚”,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收官。

一是大力实施重污染城市“退后十”攻坚。加强对石家庄、唐山、邢台和邯郸市的指导帮扶,强力推进攻坚举措落实,加快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十步伐。

二是坚定不移实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攻坚。确保11月底前完成压减炼钢产能1400万吨、煤炭600万吨、焦炭200万吨、平板玻璃840万重量箱,淘汰火电50万千瓦,确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去产能任务。

三是坚持不懈开展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攻坚。加快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8个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散煤清零。

四是统筹开展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尽早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和在线监控设备;建立重点用车单位绿色运输责任制和承诺制,加快建成敬业集团、港陆钢铁等一批铁路专线。

五是持续开展扬尘面源污染防治攻坚。4月份扬尘达标整治攻坚行动,对各类扬尘源实施综合整治;严禁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严控烟花爆竹燃放。

六是深入实施重点污染物深度减排攻坚。加快推进水泥、平板玻璃、陶瓷行业等120家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六大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对1874个非重点行业工业炉窑项目实施综合治理,严格排查“散乱污”企业,巩固动态“清零”成果。

七是积极推进臭氧污染攻坚。强化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VOCs与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组织5-9月臭氧污染治理夏季会战,对重点行业、移动源、生活源等实施综合整治。

八是科学精准重污染天气。加强与京津及周边地区联防联控,加强涉气企业分类管控,完成对短流程钢铁、水泥、砖瓦窑等46个行业约2.5万家企业绩效分级,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严防“一刀切”。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真诚希望媒体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让蓝天白云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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